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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材幕墻設計常見錯誤解析
隨著社會的不斷進步,也帶動了建筑、裝飾行業的發展。在我們身邊隨處可見大型建筑幕墻設計的都相當美觀。建筑幕墻是現代建筑科學、新型建筑材料和現代建筑施工技術的產物,目前在我國,石材幕墻的石材使用量年均超過2500萬┫。但是石材也有明顯的缺點及不足,如石材幕墻首先質量很重;其次,它的安全性值得考慮;最后,石材幕墻的防火性能欠佳,這些都嚴重影響著人們生命安全。
一、石材幕墻結構設計的一般規定
1、石材幕墻按外圍護結構進行設計,石材幕墻石板宜選用火成巖。
2、天然石材幕墻不宜應用于高層及超高層建筑中。當設計要求采用時,應按相關規范規定增設石材防碎裂措施。
3、石材幕墻的骨架應綜合考慮建筑立面效果、土建結構形式、石材幕墻的安裝形式等方面進行設計,既要保證幕墻系統的安分可靠,又要考慮施工工藝的可行性;4、石材幕墻及其連接件應有足夠的承載力、剛度和相對于主體結構的位移能力。幕墻骨架的立柱應通過金屬角碼與主體結構相效接,立柱與角碼之間應采用螺栓連接,螺栓墊板應有防松動和防滑移措施。
5、非抗震設計的石材幕墻,在風力作用下石材不得破損;抗震設計的石材幕墻,在設防烈度地震作用下經修理后幕墻仍可使用;在罕遇地震作用下幕墻骨架不得脫落。
6、在石材幕墻構件設計時,應充分考慮到幕墻系統在重力荷載、風荷載、地震作用、溫度作用和主體結構位移影響下,具有的安全性。
二、石材幕墻結構設計的常見錯誤
1、預(后)埋件設在砌體結構或輕質隔墻上
在《金屬與石材幕墻工程技術規范》(JGJ133)規定:與幕墻立柱相連的主體混凝土構件的混凝土強度等級不宜低于C3O。參考《玻璃幕墻工程技術規范》(JGJ 102)中規定:幕墻與砌體結構連接時,宜在連接部位的主體結構上增設鋼筋混凝土或鋼結構梁、柱。輕質填充墻不應作為幕墻的支承結構。砌體結構平面外支承能力差,輕質隔墻承載力和變形能力差,都不能作為幕墻的支承結構。對于層高較大的樓層,設計者為解決幕墻立柱的受力問題,除了增大立桿截面尺寸或采用高強材料外,有的工程在樓層結構梁之間的墻體上增加一個支承點,這一支承點應是在鋼筋混疑土(或鋼結構)構造梁(柱)上才能可靠有效。
2、龍骨全焊接
在《金屬與石材幕墻工程技術規范》( CJ 133 )中,橫梁和立柱采用螺栓連接,是強制性條文不容許焊接,但工程中經常采用全部焊接的構造,在技術層面,焊接是可行的;在現行規范層面;焊接是必須禁止的。從技術角度出發,橫梁一端焊接,另一端螺栓連接是比較一好的力一案:
3、T型掛件和蝴蝶扣掛件
這兩種掛件在一市場的占有率較高,價格比較便宜,平整度好,但在安裝完成后形成大片連續不可錯動的墻面,一方面維修更換困準,另一方面抗風震、抗地震性能較差,在《建筑幕墻》(GB/T21086一2007)中,已經明確不宜采用;在振動抗震試驗中,也發現該一類掛件存在缺陷。